本公司受温岭市益众民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拥有的位于温岭市城郊公墓项目(一期)—房建工程剩余土石料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1、转让标的:温岭市城郊公墓项目(一期)—房建工程剩余土石料(现货),已堆放在项目工程相邻废弃矿区内。剩余土石料主要由残破积含碎石粉质粘土组成,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预估数量约19834吨,以实际称重为准。
2、转让方式:网络竞价。
3、竞价起始价:人民币6元/吨(不设保留价)。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
6、预估转让价款支付方式:预估转让价款须在转让合同签订后,在2024年11月6日前付清。
注:(1)由转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受让方。
(2)受让方须在转让方通知进场后15日内清运完毕(如出现恶劣天气、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清运的,经转让方同意可顺延)。
(3)本次转让的土石料过磅费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方在提取标的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输费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价(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实地踏勘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下午4:00整。
2、网上报名网址: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http://wlcqjy.com/)及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
3、实地踏勘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的工作时间(竞价方实地踏勘前请自行联系转让方确定时间)。
4、实地踏勘地点:温岭市城郊公墓项目(一期)—房建工程相邻废弃矿区(具体位置详情请自行联系转让方)。
5、转让方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358612250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
竞价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0月29日下午4: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交纳。竞价保证金以竞价方的账户(须上级企业账户转账的除外)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足额转至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按规定交纳的将丧失竞价资格(由于银行系统与竞价系统数据交换一般1小时一次,建议尽量在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截止前2个小时交纳,以便竞价方自行及时查看)。
户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温岭市产权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不支持智能转账,单位交纳竞价保证金时请选择普通转账)。
竞价方交纳竞价保证金时如遇须上级企业账户转入,请及时联系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网络竞价时间: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自由报价+限时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9:30至9:55止。
限时报价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9:55开始。
六、特别提醒:
1、标的实物现状竞价方应咨询转让方并现场实地踏勘,公告披露的标的物的吨数、组成、品质等仅供参考,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未咨询转让方及现场实地踏勘的竞价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方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本标的完全了解,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竞价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清运所须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竞价方竞得标的后,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因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竞价方自行承担。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方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项:
1、未竞得标的竞价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后统一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
2、竞价方竞得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佣金。佣金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价会资料》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及规则”。
3、《产权网络竞价竞买人操作手册》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4、本系统适合在电脑端操作,未做手机端适配。
八、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网络竞价规定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查看。
九、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锦屏路50号(质监大楼)6楼,电话:0576-86208413。
温馨提示:可点击左下方附件“竞价会资料及照片”获取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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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